机构设置
本院概况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关注微信公众号
机构设置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扶贫、文明创建、创卫等工作。办公室主任:董宏联系电话:0379-64355100
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统战、后进村帮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检务督察等工作。政治部副主任:秦伟伟  董锦峰办公室电话:0379-64355060/64355101
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扫黑除恶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一检察部主任:程冬梅联系电话:0379-64355099
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负责对我区民事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公益诉讼审判监督工作;对县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判决和裁定,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案件。办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委会相关工作和案件管理等工作。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