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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院情概况

高新区检察院于1995年元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1996年2月正式挂牌,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的职权。2010年经省编委批准,升格为副县级机构。

区院位于高新区创业路29号。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0个、工勤2个。实编干警总数30人,其中实编政法专项19人、高新区聘用制干部11人。另有聘用制书记员8名,区属合同制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20名。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第一、第二 、第三检察部等职能部门5个。

近年来,区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院和区党工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副中心城市建设和“三区融合”发展,聚焦党的建设、聚焦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民生民利、聚焦构建队伍,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先后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市“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市级“道德模范建设十佳单位”、市级“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十面红旗’ 单位”、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三力’党组织”等。

近年来,我们围绕主责主业、服务大局、构建队伍、展现形象等工作,正确树立“院小重质效、人少求极致”理念,以主题教育常态化为抓手,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创先争优、诉讼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七日内回复、精准服务“三区融合”发展、包村包户治乱和脱贫攻坚、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刑事办案质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量刑建议采纳等持续处于全市第一方阵;党建工作、主题教育、脱贫攻坚等被区党工委树为标杆,全市全区多次来院观摩,脱贫攻坚获得全市最高荣誉;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服务高新区、自创区、自贸区“三区融合”发展、班子队伍建设形象等得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院的充分肯定,等等。目前,区院心齐风正,只争朝夕,一派干事创业的景象。“人少不失蓬勃斗志,院小敢求辉煌业绩”已成为全院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