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概况
院情概况
洛阳高新区检察院于1995年1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1996年2月正式挂牌,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的职权。2010年11月,经省编办批准,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
按照市委和市检察院改革部署,2022年3月,区院开始管辖伊滨区检察业务,并于2022年9月从高新区创业路29号迁至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C座办公。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5个。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5个职能部门。
近年来,区院坚持“人少不失蓬勃斗志,院小敢求辉煌业绩”,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结合伊滨区情和检察业务特点,打造“科技伊滨·四新检察”和“新融万安”特色文化品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伊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效能社会治理。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河南省三八红旗奖先进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连续2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