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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办理道交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办理道交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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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办理道交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荃荃出席发布会并主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冬梅、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曾飞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冬梅通报了区检察院道交类案件办理情况,并介绍了办案过程中的亮点举措。自2006年区检察院集中承办洛阳主城区交通肇事案件办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组团队、建机制、重联动等方面打出一套“组合拳”。

为进一步提升道交类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多维发力,持续推动案件办理效率、效果双提升。积极组建专业团队,实现审查逮捕、起诉与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一手抓”,以一体履职实现资源有机整合;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打造类案办理“样板案”和“样本卷”、建立“四端”集中办理机制、实施“五员”联动参与等方式,持续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深化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中的作用,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程冬梅、曾飞就本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河南广播电视台、洛阳网、伊滨融媒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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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答记者问





请介绍一下交通肇事办案团队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区检察院组建由2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的“涉道交类案件”专案办理团队,并明确该团队在做好审查逮捕、起诉工作的同时,承担案件当事人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监督线索挖掘移送、行刑衔接、诉源治理等与道交案件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检察职能,以一体履职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真正做到“办专案、树专长、育专家”。



请介绍一下《交通肇事案件赔偿保证金
提存工作制度(试行)》。
答:《交通肇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制度(试行)》是由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阳市河洛公证处联合会签,是区检察院的一项创新机制,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及赔偿能力,但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未与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无法与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取得联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缴存一定数量的赔偿保证金争取从宽处理。



诉源治理的做法与成效?
答:为拓展案件办理成效,推动诉源治理深化,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定期集中组织被不起诉人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既教育被不起诉人又警示社会公众,实现“双向警示教育”。积极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形成道交案件专项分析报告,得到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助推解决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和法治问题。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一起违规设置限高杆行为,向主管部门送达行政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开展违规限高杆整治行动。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扎实推进各项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积极为洛阳交通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