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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警示教育 “零距离”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月15日上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偃师区监察委、偃师区法院等单位共100余人观摩了由区检察院出庭公诉的陈某某挪用公款一案。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举证质证,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了犯罪事实。

参加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观摩人员到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庭审进行集体评议,观摩人员对出庭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点评。大家对出庭人员的当庭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从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质证答辩技巧的运用、公诉意见的法庭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该案的庭审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并纷纷结合自身情况表达了拒腐防腐、廉洁自律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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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   孟

:张怡明 李祎祯

编辑:李祎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