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
依法办理 真情服务—— 让群众在细节中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
(郭云峰、沈小辉)
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原第十检察部主任王洪岩、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永红及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6人组成工作小组,前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信访人芦某某家中进行上门走访。
据悉,该信访人芦某某因不满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作出的一生效刑事判决,近年来多次以书信方式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信访。
为切实贯彻最高检、省院关于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该信访积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三军、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制定前往信访人居住地进行上门走访的具体方案。在此之前,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干警也多次通过电话对信访人芦某某的来信进行回复,并同其交流,真诚沟通和释法说理。
两级院工作小组到达河北省保定市后,积极与信访人芦某某进行接谈,听取其具体诉求。信访人芦某某对两级院领导为“让群众少跑腿”而异地上门对其进行接谈的做法表示感谢。与此同时,邀请信访人芦某某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和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召开联席协调会议对其进行公开答复,对其进行法理情理的耐心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争取其理解,并当面送达《群众来信回复函》,依法引导其诉求。
近年来,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为民服务,始终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耐心倾听群众呼声,仔细阅读来访材料,坚持源头防控,加强协同联动,用有温度的回复对待群众的诉求,全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