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一事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选活动。经两级院申报、事例审核、现场汇报展示和专家评审等程序,6月17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评选结果通报,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申报的《以党建为魂 以业务为体 推动交通肇事类案质效双提升》获评“典型事例”。
道路交通连着千家万户,交通肇事案件看似是“简案”,背后往往是一条生命、一个家庭,甚至是一段长期难以化解的矛盾。自2006年起,区检察院集中管辖洛阳市中心六城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年均办理百余起。随着交通工具增多、案件类型更趋复杂,如何把案件办准、把矛盾化开、把群众权益护好,成为一道必答题。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办案一线谋划、在服务群众中检验,探索形成“133”道交案件办理机制。相关经验被最高检一厅和省、市院转发,被《河南日报》等媒体报道,并获评“洛检品牌”。做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区检察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支部领学、团队研学、党员践学”三级联动学习机制,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交通肇事案件办理全过程。
坚持“支部建在一线”,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党员骨干参与的交通肇事办案团队,实行“团队+领导”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靠前指挥。在一起陈年涉恶关联交通肇事案中,分管院领导亲自办案,依法追诉被告人17年前交通肇事罪行,该案获评最高检条线典型案例。
同时,区院与公安、法院、调解机构开展联建联学联动,与洛阳师范学院共建“交通肇事犯罪治罪与治理检察研究基地”,通过党员联动、支部联建、活动联创,让理论研究、司法办案、矛盾化解同向发力,共同探寻案件办理最优解。
区检察院坚持“业务有困惑,党建找思路”,把办案难点作为党建课题,把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质效。秉持“业务遇瓶颈、党建寻解法”思路,把办案难点列为党建攻坚课题,依托组织力量强化法律监督效能。
针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诉等监管漏洞,自主研发道交类案法律监督模型并入驻最高检平台,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从源头减少久拖不决引发的信访隐患与社会矛盾。依托2006年以来积累的海量办案数据,搭建融合治理研判、质效分析、量刑辅助功能的数智办案平台,为统一规范办理类案筑牢数据支撑。
在制度建设上,出台《交通肇事案件办理指引》,统一逮捕、起诉、证据采信和证明标准,努力做到同案同处理。针对拟不起诉案件,设置检察官联席会讨论、逐级审核把关、公开听证监督、检委会研究决定、案件质量评查“五道关口”,强化内外部制约监督,确保案件办得稳、办得准、办得公正。在疑难案件办理中,坚持一体履职、协同攻坚。在办理王某交通肇事案时,被害人在事故一年后死亡,因果关系认定成为案件关键。区院逐级委托检察技术部门纵向协助,最终明确死亡根本原因,排除合理怀疑,既依法办准案件,也有效化解了信访风险。
交通肇事案件往往涉及人身伤亡和经济赔偿,牵动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区检察院坚持民生为大,聚焦“两高四着力”,做到群众困难在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党建引领就延伸到哪里。为推动矛盾实质化解,支部选派善沟通、懂调解、有耐心的党员干警,成立“和谐万安”刑事和解工作室,开展以交通肇事案件为主的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同时,创新推出“点名调解”制度,当事人可以直接约见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主持调解,目前交通肇事案件刑事和解率达80%以上。
对达成和解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促履约;对未能达成和解的案件,依法引导被害人及其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对肇事方确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陷入困难的,及时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或协调社会救助,努力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同时,区院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司法效果评价,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组织党员干警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源头预防。对信访申诉案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释法说理、纾难解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党建铸魂激活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内驱力;通过党建破题提升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战斗力;通过党建融合把法律效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平安质效。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党建为魂、业务为体,在办案一线淬炼党性,在服务群众中坚守初心,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度。
撰稿:李佳蓓
编辑:李佳蓓
校对:李祎祯
复审:卢荃荃
终审:王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