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抢票正热,检察官提醒:别让“追星”变“追悔”!

近年来,洛阳文旅热度持续攀升,各类大型演唱会、体育赛事、文娱活动相继举办。辖区奥体中心作为重要演出场馆,吸引了不少歌迷奔赴现场。热门演出票“一票难求”,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歌迷的钱包。
2023年7月,被告人江某在某明星粉丝群中结识大学生秦某。得知秦某有购买演唱会门票需求后,江某谎称自己认识演唱会主办方,能够取得多个场次原价门票,并可让秦某作为代理对外销售。秦某信以为真,遂在网络上发布、预售相关演唱会门票信息,并先后拉175人进入购票群。随后,张某、孟某等120余人通过秦某购买门票160余张。临近演出,江某始终无法交付门票,面对购票人催问,编造理由拖延退款。秦某察觉异常后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江某涉嫌诈骗金额28.23万元。2023年12月25日,公安机关将江某抓获。到案后,江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江某家属代为退还违法所得23万元。
2024年4月1日,区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取得演唱会门票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2024年6月28日,区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2024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一是“内部渠道”型,谎称认识主办方、票务平台工作人员,可以拿到预留票、关系票;二是“低价转让”型,以临时有事、含泪转让为由吸引买家私下交易;三是“伪造截图”型,制作虚假订单、付款记录、电子票二维码骗取信任;四是“群聊代理”型,利用粉丝群熟人关系层层引流,扩大受害范围。
购票时,请务必通过主办方公布的官方平台或正规授权票务渠道购买,不轻信社交平台、二手交易群中的“保真出票”“百分百有票”等说法。凡是要求绕开平台私下转账,或以定金、手续费、保证金、加急费等名义多次收费的,都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向他人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如果不慎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及时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止付、冻结,并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群聊信息、虚假链接等证据,为案件侦查和追赃挽损提供帮助。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望大家:
✅ 安心观演
✅ 理性追星
✅ 平安奔赴每一场热爱!
撰稿:李佳蓓
编辑:李佳蓓
校对:李祎祯
终审:王励佳
图片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