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新闻
检察要闻
图片新闻
公示公告
关注微信公众号
检察要闻

假借款+假债务!打小算盘的他们终食恶果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近日,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军、刘某虚假诉讼案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被告人宋某军因逃避另案执行义务,找到朋友刘某让其“帮忙”,伪造了宋某军等人因公司周转向刘某借款48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刘某遂于2021年10月份以捏造的事实向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于2022年1月份向区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区法院据此诉前保全宋某军相关财产后,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并予以强制执行,直接妨碍了他人对宋某军合法的债权实现,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认罪认罚情况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认罪悔罪。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确保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为捍卫司法公正提供民事检察保障。


普法小课堂




虚假诉讼是什么?

虚假诉讼是指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行为,从而保护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检察机关关于虚假诉讼的职能有哪些?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属于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之一。检察机关对于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的方式予以监督,对于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会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更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切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于采取虚假诉讼手段规避法律责任或谋求不法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供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郑清杰

审核:卢荃荃

编辑:李祎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