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审,让法庭变“课堂”!
为进一步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警示作用,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11月14日,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携手将庭审“搬”进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现在开庭!”
随着审判长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被告人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内正式开庭。
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被告人的起诉书,对该案办理情况进行详细介绍。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对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两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采取放任的态度,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金额达到27万余元,情节严重。
在检察官的质询中,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表达了对犯罪的懊悔。庭审历时一个多小时,始终在庄重、严肃的气氛中有序进行,让在场师生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了解,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权威,增强了对于法律的敬畏之心。
“各位同学,切莫因为一时糊涂,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等借予他人,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断送自己美好的人生……”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并结合目前在校学生中占比较高的校园贷、兼职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类型,现场进行普法宣传,让同学们警惕犯罪陷阱,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售、出借自己或者家人朋友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结算账户,沦为“工具人”。
参加旁听的师生们纷纷表示,这场庭审生动直观,贴近实际,比起“说教式”的法治教育更能让同学们接受。
“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见公诉人与律师进行辩论,这次检察官把庭审‘搬’进了校园,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还丰富了我们的法律知识,以后我一定要远离犯罪。”“今后我会提醒身边的朋友、家人,特别是老人,劝告他们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向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在场同学深有感触地说。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创新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积极参与源头治理,持续提升群众信息网络犯罪防范能力,为推进社会治理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