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国家宪法日 | 检察“蓝”融入宪法“红”!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今年12月4日
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它神圣不可侵犯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在宪法保护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国家宪法日虽然只有一天,但捍卫宪法权威、宣传宪法精神、贯彻宪法要求需要落实在每一天。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引导全社会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坚定捍卫者,努力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