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高新区检察院提起本院首例危害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8日
近日,由高新区检察院起诉的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素敏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暨公益诉讼。
经查明,2018年11月份以来,被告李某某等7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苍鹰9只。根据相关规定,苍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同时经综合评估,高新区检察院认为李某某等7人的行为已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受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依法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决定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于近日向高新区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7被告共同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
庭审中,检察官分别针对刑事部分和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并邀请河南科技大学相关专家出庭,针对案涉野生动物的物种属性、保护级别、价值标准等问题当庭发表专家意见。最后,张素敏检察长宣读了法理情相融的《出庭意见书》,阐明了7被告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本案公益诉讼的提起,加大了对非法买卖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持续发力,不断筑牢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保护屏障。